2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指出,要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同时,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落实待遇,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若干措施》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征用医院周边酒店作为医务人员休息场所,以满足一线医务人员单人单间休息条件,并对基本生活用品保证供应。要重点改造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保障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对因执行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在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安排补休。允许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简化招聘程序。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
在落实医务人员待遇上,《若干措施》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因地制宜及时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同时,各地要统计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据实结算。此外,要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出台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政策,特别是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若干措施》指出,各地要定期了解一线医务人员需求和困难,尽量不安排双职工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要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