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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化妆品零售情况来看,2021年1-3月,化妆品零售总额为933亿元,同比增长41.4%。其中,3月化妆品零售额为368亿元,同比增长达到42.5%,和1-2月份相比,加快了1.8个百分点。据淘系美妆数据显示,2021年3月护肤品类全网GMV(成交额)为139.51亿元,同比下降15.53%,销量为1.12亿件,同比下降18.87%。而彩妆品类全网GMV为58.20亿元,同比增加5.46%,销量是1.03亿件,同比增速上升9.21%,彩妆整体增速和2月相比虽有所下降,但始终保持正增长趋势,这得益于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居民外出的需求增加。今日(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据数据显示,2021年1—3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21亿元,同比增长33.9%,其中,3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84亿元,同比增长34.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划分,2021年3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794亿元,同比增长3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90亿元,增长34.9%,城镇乡村两地的恢复速度都较快。在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表中,有7个商品类别达到了40%以上的同比增长,分别是烟酒类、服装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家具类、汽车类、建筑材料类等。从化妆品零售情况来看,2021年1-3月,化妆品零售总额为933亿元,同比增长41.4%。其中,3月化妆品零售额...
发布时间: 2021 - 0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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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美容肽产品显著的美容效果,越来越多的生物活性肽被应用到化妆品行业中,目前国外著名化妆品原料商已推出近50款原料,护肤品类一个永恒和重要的主题就是抗皱、抗衰老,美容肽目前仍然集中在这方面。由于衰老原因的复杂性,各类美容肽以不同的机理发挥独特的效果,达到抗皱目的。从古至今,好皮肤都是美女佳人的重要标志。“面如凝脂,肌如白雪”是古诗词中经常可见的形容女子娇美的用词。而对于当代女性来说,护肤、美容和彩妆也是三大永不过时的话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肽在化妆品中的应用。*以下内容摘自文献《胜肽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和最新进展》传统化妆品功能性原料多为化学合成或植物提取,而近十年来,明显的向生物美容和基因美容方向发展。肽类原料和成品非常活跃,因此在各类化妆品中的应用已越来越普遍,其功能除了常规的抗衰老和修复等,在美白、丰胸、减肥及生发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进展。关于美容肽真正意义上的美容肽始于铜胜肽,1973年,美国人罗伦·皮卡特发现铜胜肽对于治疗伤口和皮肤损伤非常有效,不但可以减少疤痕组织生成,同时还能刺激皮肤自行愈合,此后美国杜兰大学医学院发现了肽可以改善老化皮肤的科学依据。由于美容肽产品显著的美容效果,越来越多的生物活性肽被应用到化妆品行业中,目前国外著名化妆品原料商已推出近50款原料,护肤品类一个永恒和重要的主题就是抗皱、抗衰老,美容肽目前仍然集中在这方面。由于衰老原因的复杂性,各...
发布时间: 2021 - 0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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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早年间,网上曝出天后王菲500万新台币豪掷童颜针后,高流量的曝光一时间让“童颜针”成为业内的传奇。现在童颜针还出了姊妹版——“少女针”。日前,华东医药发布公告称,其英国全资子公司Sinclair的产品Ellansé“少女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可用于皮下层植入,以纠正中、重度鼻唇沟皱纹。华东医药同时称, Ellansé将由Sinclair荷兰工厂生产并出口到中国,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在中国大陆正式销售,“公司已准备好 Ellansé的上市推广工作。”华东医药表示。自从早年间,网上曝出天后王菲500万新台币豪掷童颜针后,高流量的曝光一时间让“童颜针”成为业内的传奇。现在童颜针还出了姊妹版——“少女针”。日前,华东医药发布公告称,其英国全资子公司Sinclair的产品Ellansé“少女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可用于皮下层植入,以纠正中、重度鼻唇沟皱纹。华东医药同时称, Ellansé将由Sinclair荷兰工厂生产并出口到中国,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在中国大陆正式销售,“公司已准备好 Ellansé的上市推广工作。”华东医药表示。“少女针”VS“童颜针”受此消息影响,华东医药早早封死涨停板。不得不说,“医美”板块“真香”,但凡有一丁点利好信息就能带来市场资金...
发布时间: 2021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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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要求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功效评价,企业宣传不准“自卖自夸”,广告宣传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包括数据、案例、试验等。不同产品所需的功效评价依据不同,咋买才够“科学”?一图了解!“防晒神器”“敏感肌救星”“防脱秘籍”......各种化妆品“夸夸广告”刷屏你的朋友圈、微博,让人忍不住“剁手”。效果真的如此神奇?可不是广告说了算!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要求化妆品产品上市前应当进行功效评价,企业宣传不准“自卖自夸”,广告宣传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包括数据、案例、试验等。不同产品所需的功效评价依据不同,咋买才够“科学”?一图了解!业内人士表示,化妆品“功效好”需要开具证明,能让商家卖得明白、消费者买得放心。倒逼化妆品企业自建功效评价机制、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消费者也能买到“功效明确”的化妆品,避免被广告词“带偏”,“种草”更安心!
发布时间: 2021 - 0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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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号)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以下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号)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以下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三、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 2021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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