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资讯 News
● 医疗美容是指应用手术、注射和药物进行塑形。目前存在的任何人、任何时间都在做微整形手术的现象是不对的。生活美容机构进行微整形手术是非法行为  ●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医美机构虽然有合法资质,但其实只是一个空壳,其名下的医生都是空挂,真正行医的可能只是护士或者是根本没有行医资格的社会人员  ● 正规医疗机构有保存证据的意识,所有的医疗行为都可以回溯,而非法机构恰恰是为了规避调查,根本没有办法回溯。这就导致执法部门取证困难乃至无法查处  1月3日,19岁贵阳女孩莎莎(化名)做隆鼻手术时去世,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个认为自己鼻子有些“塌”的女孩,却因为一次微整形手术,导致整个人生塌陷了。她的家人也注定要在漫长岁月中,反复咀嚼这份伤痛。  根据最新消息,贵阳19岁少女隆鼻致死事件已经在1月8日深夜得到解决,女孩家属与医院方面签订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中提到,此次纠纷调解是在贵阳市云岩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下达成的。院方愿意拿出一次性金额补偿家属,至此全面解决院方与家属所有的纠纷、矛盾问题,家属不再对院方提出任何主张。  近年来,整容整形行业呈现井喷式发展,但问题也层出不穷。针对整容行业的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隆鼻整形后化脓溃烂  一些美容院非法行医  隆鼻手术,同样给天津女孩赫珺带来了无尽烦恼。  2018年9月,赫珺在天津市蓟州区嘉华帕提欧小区一间民居里完成了假体隆...
发布时间: 2019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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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日报消息  肉毒素、玻尿酸、麻膏、美白针……朋友圈微商卖的这些所谓微整形产品,有些卖家连生产来源都不知道。经过顺藤摸瓜,一条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的链条被斩断,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这些假药已被销售到全国30多个省市。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小线索牵出制售假药大案2018年2月,海宁市公安民警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肉毒素、玻尿酸、麻膏等微整形产品。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安徽籍女子马某长期通过微信等向他人销售微整形产品,并从中牟取暴利,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多个省市。民警随即前往马某所租房屋中检查,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马某的出租房内没有任何药品或医疗机械。经查,原来马某是在网上销售美容产品,并发展线下微商多达百余人,在日常交易中,马某下家订货后,都是由江西、河南等地的供货商直接发货给下家。鉴于案情复杂,海宁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浙江省、嘉兴市两级公安机关指导下,以马某为联结点,从江西、河南的上级供货商这两根“藤”下手开展侦查。一个多月后,民警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曾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同年4月,海宁警方成立6个抓捕小组,分赴江西、河南、广东、安徽等地对涉案人员开展同步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郑某等8人。通过审讯,民警又追踪溯源,先后赴吉林四平、广东深圳等地...
发布时间: 2019 - 05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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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22日,国家市场总局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08-22至2018-09-21,仅1个月的时间。这也意味着,最终的正式版文件出台在即。8月22日,国家市场总局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08-22至2018-09-21,仅1个月的时间。这也意味着,最终的正式版文件出台在即。《征求意见稿》明确,本规则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所有医疗器械企业都要执行。并且,国家药监总局将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相关标准及规范,组织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供公众查询。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向全国公示,所有环节、信息都有据可循、可查。《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按照《“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总体部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一、起草背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nique Device Identif...
发布时间: 2019 - 0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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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5日刊文称,新加坡卫生部有意明确在新加坡禁止一系列可能有害的美容疗法,目前的违禁名单中包括9种号称能美容美体的疗法。此外,医生如果被发现违禁,或将面对更严厉的惩罚。文章摘编如下:新加坡卫生部有意明确在新加坡禁止一系列可能有害的美容疗法,医生如果被发现违禁,将面对更严厉的惩罚。新加坡卫生部当地时间5日起,对拟议中的医疗服务法令(Healthcare Services Bill)展开公众咨询,该法令明确将一些可能有害的治疗方式列为违禁疗法,卫生部也会定期更新名单。根据目前的违禁名单,这些疗法都是号称能美容美体的,它们包括:1、声称有治疗作用的天然荷尔蒙替代疗法(bio-identical 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2、声称可以排毒的肠水疗(colonic irrigation)和螫合疗法(Chelation)3、声称可以消脂的中胚层疗法(Mesotherapy)4、二氧化碳激光疗法(Carboxytherapy)5、声称可以美容的微针疗法(microneedling dermaroller)6、皮肤美白注射(Skin Whitening Injections)7、声称可以养颜的干细胞激活蛋白(stem cell activator protein for skin juvenation)8、负压疗法如Vacustyler9、声称可消除橘皮...
发布时间: 2019 - 05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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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海外网消息  2013年,一名中国女游客在韩国首尔某整形机构做面部填充手术,因医生操作不当而导致该女子左眼失明。事后,女子将整形机构负责人朴某告上法庭,索赔15亿韩元(约合868万元人民币)。经过长达近6年的等待,该女子等来了韩国法院的判决:被告朴某需承担80%的责任,向原告赔偿5900万韩元(约人民币34万元)。据韩国“法律新闻”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对6年前的医疗纠纷案作出了判决,认定整形机构在预防手术副作用方面存在疏忽,朴某需要承当80%的责任,向原告赔偿5900万韩元。2013年10月,女当事人在该整形机构接受面部填充手术,术中她疼痛难忍,称左眼失去视力。朴某暂停了手术,在女当事人的眼周注射溶剂,并将其送进医院。经过一周的住院治疗,女当事人被确诊为左眼失明。此后,女当事人将朴某告上法庭,索赔15亿韩元。法院判决认为,朴某在手术的过程中,误将填充物注射入女当事人眼睛周围的血管中,导致血管坏死。法院指出,朴某没有证据证明在进行手术之前,曾向女当事人说明手术风险,并且朴某也没有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综合手术的性质、朴某及时将女当事人送医等因素,判决朴某承当80%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19 - 0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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